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关于举办2009年自治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培训班的通知
(新农机管〔2009〕1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机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人员政策和相关规定的培训学习,确保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经研究决定,拟于4月22日至24日在乌鲁木齐举办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中央和自治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规定、管理制度、操作程序及档案管理等相关要求;国家和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档案管理、信息报送、软件操作;自治区农机局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办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解决方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讨论、相互交流。
二、参加培训人员
各地(州)市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负责人1人,各县(市)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和信息管理操作人员1人。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4月22日报到,4月23日至24日两天培训。
培训地点:煤炭宾馆(乌市沙区友好南路458号)。
乘车路线:火车南站、碾子沟长途汽车站下车的人员乘2路、52路公交车在西北路车站下车往后走50米即到;
长途汽车南郊站(三屯碑)乘1路、111路、102路公交车在在西北路车站下车往后走50米即到;
四、相关要求
(一)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操作程序有较大调整如:各种统计表的填写及上报、档案的装订和审核及机具编号规则等都有所变动和更新。因此,各地(州)市农机局,各县(市)农机局必须派一名具体管理操作这项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并一律不得超员。
(二)各地(州)市农机局参加培训班人员将本地(州)市(含县、市)2009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到时交会务组,并电子版上报自治区农机局。
(三)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汉语水平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和EXCEL等办公软件,有条件的自带笔记本电脑。
(四)为保证培训效果,培训期间学员食宿由培训班统一安排,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