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关于组织参加农业部农机维修高技能人才培训的通知
(新农机科函〔2009〕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机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维修高技能人才培养,提高农机维修服务能力,促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农业部今年联合国内相关企业开展农机维修高技能人才培训活动,通过 “政企联动”加快农机维修人才培养步伐。为做好我区参训人员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总体安排
此次培训活动共分四个班次进行,每期培训7天。培训地点、时间及每期培训班新疆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培训对象
重点选择全国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县、100个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和100个全国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联系点的农机维修人员及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等。学员应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初级技术职称以上资格,并具有相关机具维修服务经历。
三、培训方式及考核
培训采取集中面授,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培训合格证书。
四、有关事项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