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积极宣传,做好机械化转场动员工作
各地要以县为单位,确定各县春、秋季节集中转场的时间和地点,在转场工作开展时集中各转场牧户和各级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召开机械化转场动员大会,通过积极的宣传,扩大声势,切实让牧民了解到牲畜机械化转场的重要意义,使各级领导干部、技术人员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自愿响应政府的号召,逐步实现牲畜机械化转场,实现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的跨越式发展,为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共同努力奋斗。
三、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加快实现牲畜机械化转场新突破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机械化转场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州)、各县(市)要分别成立地(州)、县(市)级牲畜机械化转场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畜牧、农机、财政、发改委、公安、交通、气象、水利、扶贫等部门共同参与,做好本地牲畜机械化转场详细方案的制定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各部门协作,齐心合力开展牲畜机械化转场工作
各地要成立牲畜机械化转场协调办公室,在牲畜地机械化转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工作。要协调好农机、畜牧、交通、水利、气象、公安、扶贫等有关部门在机械化转场期间的任务分工和相互间的协作配合,加强机械化转场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牲畜机械化转场工作的安全顺利实施。要根据自治区党委七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减免具有农机作业性能的低速运输汽车各种收费,支持农民发展短途运输”的指示,切实做好承担机械化转场任务的拖拉机、汽车在转场过程中有关费用的减免工作。
(三)增加投入,促进机械化转场工作实施
1.开展机械化转场的各县(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向转场机械设备倾斜,对转场机具设备的购置及改造的补贴额不得低于当地农机购置补贴额的30%。
2.为推动牲畜机械化转场试点工作的开展,自治区农机局向富蕴县、霍城县、阿合其县三个试点县各投入10万元项目费,作为试行牲畜机械化转场的实施经费,主要用于转场机具设备的购置及改造和部分转场工作经费;自治区畜牧厅也将拿出资金对三个试点县进行适当补贴,作为当地机械化转场实施补助经费。自治区农机局、畜牧厅将派技术干部督促检查。
3.各地(州)、县(市)也要安排适当的专项资金用于机械化转场工作的实施,同时保证试点县机械化转场的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