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安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
(安政文[2009]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安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安阳市建设投资公司、安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并组建成立。原有两家公司债权债务和相关法律责任由安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继。
二、安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市政府直属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正县级规格,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公司作为市政府授权的主要投融资主体,要以服务安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打造统一、高效的投融资平台为目的,以整合政府优良资产和优势资源,提高融资能力为重点,服务安阳经济社会的重大项目为己任,不断强化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角色定位。对水、电、气、路等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投资;对证券、担保、基金等金融业进行资本运作;对高新技术、先进加工制造业、支柱产业、现代物流业等优势产业进行控股、参股投资,支持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对土地资源进行储备、开发;对所属项目和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运作,培育优势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市政府决定的其他投融资事项进行运作。
四、安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班子建设,加快和完善制度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安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