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09年消防工作的通知
(安政文[2009]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建国6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做好2009年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变观念,加强领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一)严格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各级人民政府作为社会公共安全事业的管理者和领导者,要切实将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体系,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实行目标化管理。要把消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本地消防工作,解决“瓶颈”问题。政府督察室每半年要对重点消防工作完成情况督办一次,年终奖惩。要适时协调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消防工作视察,督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二)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要积极发挥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作用,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及时沟通信息、研判火灾形势,时刻把握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统筹规划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指导本行业部门、本系统单位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安全自查、互查活动。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建立消防管理专项档案,及时修订、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组织演练不少于一次。
(三)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各社会单位要严格按照《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牢固树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岗位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工作机制,自觉排查火灾隐患,集中物力、人力、财力落实隐患整改,确保本单位安全。要进一步深化“三会一标”建设,巩固建设成果,打造样板单位,全面提升单位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和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年内,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40%的其它人员密集场所要高标准完成“三会一标”建设任务。要积极开展科技消防工程建设,广泛引进新技术、新装备,积极推广使用火灾自动报警逃生门锁、火警灯光显示装置、电子巡检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等高科技消防产品,以科技保安全。年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要积极与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联网。要积极利用商业保险手段提升单位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所有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单位要全部参加火灾公众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