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标准信息及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标准信息及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晋价服字[2010]157号)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继续执行标准信息及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晋质监局发[2010]18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局下属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所,按照自愿有偿原则提供标准信息查阅、标准查新、标准检索、机构信息查询确认等信息咨询服务可收取服务费。
  二、继续执行以下收费标准:
序号收费项目单位收费标准(元)备   注
1标准信息提供费2A4纸(含复印费)
2标准信息查阅费30提供标准信息、文本查阅
3标准查新费10标准有效性确认(并出具证明)
4标准检索费100提供产品相关内容的检索(不出具证明)
5机构信息查阅确认费50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