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安全技术防范和信息网络综合布线工程检验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晋价服字[2010]156号)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继续执行安全技术防范和信息网络综合布线工程检验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晋质监局发[2010]19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局下属山西省信息网络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在接受用户委托,对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和信息网络综合布线工程提供检验技术服务时,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与委托人签定委托协议书,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二、继续执行以下收费标准:
项 目 | 工程投资额 | 收费标准 |
安全防范工程 | 30-100万元(含100万元) | 1.5% |
100万元以上 | 1% |
信息网络综合布线工程 | 每个信息点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