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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黄河标准化堤防和滨河大道建设先进市县(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黄河标准化堤防和滨河大道建设先进市县(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宁政发[2010]10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黄河标准化堤防和滨河大道建设是沿黄城市带建设的重点工程,自2007年开工建设以来,沿黄各市县、自治区有关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提出的构建沿黄“一堤六线”的总体要求,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落实责任,集中资金、集中项目、集中人力,奋力开展黄河金岸项目建设大会战,强力推进黄河标准化堤防和滨河大道建设,沿黄各市、县(区)呈现出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良好势头,保质保量完成了任务,顺利实现了滨河大道全线贯通,为建设沿黄城市带、打造黄河金岸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为了肯定成绩,增强信心,进一步调动各地、各部门投身沿黄城市带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银川市等4个黄河标准化堤防和滨河大道建设先进市、永宁县等7个先进县(市、区)、青铜峡市等5个滨河大道生态绿化先进县(市、区)、自治区水利厅等12个先进集体和魏力等102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黄河标准化堤防和滨河大道建设先进市各奖励50万元;对黄河标准化堤防和滨河大道建设先进县(市、区)各奖励30万元;对滨河大道生态绿化先进县(市、区)各奖励15万元;对黄河标准化堤防和滨河大道建设先进集体中的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各奖励30万元,对自治区林业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奖励20万元,其他8个部门各奖励10万元;对黄河标准化堤防和滨河大道建设先进个人各奖励10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市、县(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以滨河大道贯通为新的起点,再鼓干劲,再加压力,以更加开放的思想观念、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为沿黄城市带建设再创辉煌、再立新功。自治区人民政府号召各地、各部门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务实苦干,开拓创新,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沿黄城市带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黄河标准化堤防和滨河大道建设先进市县(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

  附件:
黄河标准化堤防和滨河大道建设先进市县(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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