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地粮食局(商务和粮食局):
为加强我省粮食应急管理工作,切实发挥粮食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提高各地粮食安全应急保障能力,根据国家粮食局的安排,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粮食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二、检查内容
1.粮食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情况;
2.粮食应急实施方案的建立和完善情况;
3.本级政府储备应急粮源的组织落实情况;
4.粮食应急加工点、应急供应网点以及其他应急设施的建设和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
1.自查阶段( 2010年6月23日 - 7月6日 )。各县(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检查内容对辖区内的粮食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复查阶段( 2010年7月7日 - 7月20日 )。各市(州、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粮食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3.抽查阶段( 2010年7月21日 - 8月10日 )。省粮食局对各市(州、地)粮食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市(州、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粮食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要做到主管领导总体抓,有关科室具体抓,形成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扎实推进。
(二)严格检查,确保实效。各市(州、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按照检查内容及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对辖区内的粮食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要做到全面铺开与重点突出相结合,严格检查程序,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做到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取得实效。
五、检查结果的总结和上报
请各市(州、地)粮食局(商务和粮食局)对检查的组织落实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结果以及相关整改意见进行整理汇总,于 2010年7月30日前 将总结报送至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