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一)继续深化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是解决当前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进自谋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安置改革。
  1强力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要全面推进,狠抓落实,自谋职业率要有较大幅度提高。各县(市、区)要制定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配套政策,采取更加灵活的办法,鼓励、扶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根据省通知精神,2009年我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要达到50%以上。
  我市市区城镇退役义务兵自谋职业补助标准为每人24000元,每多一年军龄增发2500元,对荣立二等功的增发3000元,荣立三等功的增发2000元。各县(市)补助金要按照当地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15-25倍计发。
  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将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培训经费和待分配期间的生活补助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和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的生活补助费按时足额发放。人事、公安、教育、财政、劳动、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认真研究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其军龄可视同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并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如被用人单位录用,享受同工种、同岗位、同工龄职工的福利待遇,其军龄可计算为连续工龄;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可凭自谋职业证书及相关证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小额贷款;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免费为其保管三年,党、团组织关系由乡(镇)、街道接收管理。对已经自谋职业,并在两年内自己又找到工作岗位的城镇退役士兵,可退回自谋职业补助金,同意其重新安置。
  2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开展灵活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组织民政、劳动、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依托现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培训机构,为城镇退役士兵提供免费教育培训和职业培训,使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能在退役后1年内得到1次技能培训。根据市场需求和退役士兵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学用结合,按需施教。帮助退役士兵尽快转换角色,掌握就业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