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批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为国家二级的通知
(新档发〔2009〕30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企业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国家二级的申请和考评组意见,依据《
企业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办法》,经自治区档案局审核,现批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为国家二级。
希望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继续重视和加强档案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档案法》,进一步强化档案业务建设,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加大档案管理现代化力度,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新疆经济发展和本公司各项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