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加强对安林两路的大气环境监管,严防已关闭和治理过的企业死灰复燃,对仍然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要实施深度治理,以巩固安林两路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确保我市西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3全市所有造纸、电镀、制药、合成氨和硫酸企业完成深度治理。
根据国家和省新出台的造纸、电镀、制药、合成氨和硫酸企业等行业的相关标准和《河南省硫酸行业污染管理技术要求》,对全市造纸、电镀、制药、合成氨、硫酸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整治。列入市综合整治方案名单的重点企业要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对未列入名单的涉及新标准的企业所辖地政府要认真进行排查,下达关闭淘汰和限期治理通知书。对没有按期完成深度治理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
4推进非电行业脱硫工程建设。
对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大的氧化铝、化工、焦化、碳素、铅(锌)冶炼、黄金冶炼行业进行调查,确定需要进行脱硫工程建设企业名单,下达限期治理通知。
5堆存铬渣无害化处置工作。
滑县政府应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对铬渣污染治理任务的要求,完成2009年年度工作任务。
6加快全市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到2009年底,基本完成环境自动监控平台、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自动监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控、辐射环境质量监控系统建设,完成工业企业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与城市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7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安阳县铜冶镇和林州市陵阳镇区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有效促进该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
(三)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按照《黄河流域中上游“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完成规划中确定的污染治理项目。
2按照《海河流域中上游“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完成规划中确定的污染治理项目。
3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4环境违法案件全部依法查处到位。按时完成挂牌督办、环保“黑名单”和“环保行政执法督办”案件整改任务。
5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
6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编制完成7个产业聚集区的规划环评报告书。
8采用简易工况法,年检机动车尾气检测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