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制定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组织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清查,协调解决专项清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对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组织开展重点检查;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向市政府、市纪委报告工作情况。
三、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
市财政局:综合协调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区)财政部门开展专项清查工作;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职能分工,由各业务处室分口负责审核汇总市直各部门上报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表。
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审计局:配合财政部门做好专项清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以及查处强农惠农资金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问责督查。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产权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文化广电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扶贫办、市民委、市气象局、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按照各自职责和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清查工作;负责填报本部门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相关报表,并分别报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管理业务处(室)。
此外,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包片负责的原则,对包片的县(区)和部门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并根据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重点检查方案,牵头组成检查组,对包片县(区)和部门开展重点检查。具体分工如下:
市财政局牵头,负责桓仁县、明山区;
市农委牵头,负责本溪县、平山区;
市林业局牵头,负责溪湖区;
市水务局牵头,负责南芬区;
市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开发区;
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市审计局牵头,负责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局、市科技产权局、市卫生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民委、市气象局。
具体检查时间按照此方案中重点检查时间进行,检查组成员由牵头部门组成,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抽调一名人员配合。
四、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主要包括:负责领导小组会议会务和相关材料准备工作,编印领导小组会议纪要;负责起草领导小组相关文件;根据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及时搜集整理专项清查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并根据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对外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