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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海南省第二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通知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海南省第二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通知
(琼卫继委发〔2010〕2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各三级医院,海南医学院,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省2010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计划,结合近期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10年海南省第二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为新项目和备案项目。

  二、申报2010年海南省第二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新项目必须填报《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经市、县(或省级单位)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做出意见并加盖上公章后逐级上报。

  三、备案项目是指2009年举办的海南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新项目(不含备案项目和已公布的2010年第一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如拟在2010年下半年继续举办,可申报备案。

  申报2010年海南省第二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必须填报《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2),还需同时报送上年项目执行教材:《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见附件3)、总结、考试试题、项目活动日程表、学员通讯录等。以上申报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受理申报第二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时间为2010年7月20日-7月30日,逾期不报,概不受理。

  五、申报2010年海南省第二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六、2010年第二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学分授予,按新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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