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预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预案的通知
(安政[2009]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安阳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六日

  安阳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为,推动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健康、有序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和省中小企业服务局、省财政厅、省工商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中小企〔2009〕1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指的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经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准,在安阳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经工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建立安阳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主管领导为召集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工商局、人民银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安阳银监分局、公安局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会议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准入审查和年审、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并建立多方联动的协同监管机制。
  第五条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监督管理。
  第六条 市工商局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准入把关、年度检验。具体内容包括: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