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物价局关于长沙明照日本语专修学院2010年收费标准的批复
长沙明照日本语专修学院:
你院《关于我校职高2010年度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成本审核,现就你院2010年招收学生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职业高中学费:商务日语(三年制)、商务韩语(三年制)、旅游英语(三年制)、日式礼仪服务(三年制)共4个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日语速录(BPO初级)(二年制)、韩语速录(BPO初级)(二年制)、高尔夫(日语)服务(二年制)共3个专业每生每年6500元。其它专业仍按我局长价费〔2009〕251号、长价费〔2008〕22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