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属企业退城进园壮大市属企业的实施意见
(安政[2010]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鼓励市属企业退城进园,促进我市产业集聚发展,壮大市属企业,加快宜居城市建设步伐,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的奋斗目标,把鼓励市属企业退城进园作为我市壮大城区经济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强力推进。通过企业退城进园,促进国企改革、改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企业搬迁改造,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升产业层次。同时,盘活土地资源,促进三产发展,加快推进城市三年规划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市区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政策等手段,采取公司化运作模式,引导企业稳妥有序退城进园。
(二)政策激励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原则。通过落实企业搬迁各项激励政策,促成企业在园区做大做强;对影响城市规划、环保、安全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企业采取必要措施,促使企业尽快搬迁进园。
(三)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根据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要求,搬迁至园区的企业用地应严格按照用地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化率和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面积等指标进行落实。做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省级产业集聚区规划“三规合一”。
三、任务目标
力争用3到5年时间,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退城进园取得实质性进展。完成20户市属企业的退城进园,盘活土地资源1000亩,实现土地净收益8亿元左右,带动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
(二)市属工业园建设取得较大成效。按照“一园多区”的形式,根据企业性质不同和全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要求,在四个区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中分别建设市属工业园,通过退城进园和招大引强,市属工业园实现销售收入100亿元,利税15亿元。
(三)不断创新完善公司化运作模式。安阳市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直接参与退城进园和市属工业园建设,通过资产和资本运作,公司参股企业20家左右,其中上市公司1-2家,公司参股资本金2-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