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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填报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填报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的通知
(苏卫疾控函〔2010〕29号)


各市卫生局疾病控制处,省疾控中心、省血防所、省精神卫生指导中心:

  为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督促各级政府落实投入责任,加强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经卫生部研究,决定建立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报告制度)。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就填报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2009年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公共卫生专项资金。

  二、填报内容:《公共卫生专项执行情况表》(见附表)。

  三、填报要求:填报数据要真实准确,内容完整,按照实际支出和实际执行情况填报。不得更改报表结构、增减报送项目数量,报表中各项数据要逐级汇总,同时,必须填报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纸质报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送时间:报告制度从2010年5月起执行,每2个月填报一次。请各市卫生局疾病控制处和省疾控中心、省血防所、省精神卫生指导中心于7月8日前报送截至6月底的执行情况。以后,每逢奇数月8日前报送截至上月月底的执行情况,次年1月8日前报送上年全年执行情况。其中,各市卫生局疾病控制处填报全市项目执行与资金支出情况,省疾控中心、省血防所、省精神卫生指导中心填报本单位项目执行与资金支出情况。

  请各市卫生局和省有关单位要重视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报告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要及时分析项目执行情况,查找影响项目执行原因,提出解决办法,确保项目任务如期完成。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处。

  联系人:葛均,联系电话:025-83620608,传真:83620610,

  电子信箱:jkc@jswst.gov.cn

  附件:1、公共卫生专项执行情况表

  2、填报说明

二○一○年七月五日

  附件1
  ______市______年公共卫生专项执行情况表

  单位(盖章): 统计截至日期: 年  月  日 支出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预算安排数项目执行情况备注
合计中央补助省级安排省级以下安排实际支出金额其中:
筛检人数筛检支出治疗人数治疗支出培训人数培训支出其他任务量其他任务支出设备购置支出监测支出
 总 计                
1艾滋病防治 --      ------ 
2结核病防治 --      ------ 
3血吸虫防治 --      ------ 
4麻风病防治 --      ------ 
5疟疾防治 --      ------ 
7-1急性传染病防治 --  ---------- 
7-2慢性非传染病防治 --  ---------- 
7-3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 --      ------ 
7-4农村癫痫防治 --  ---------- 
17扩大国家免疫规划 --  ------  -- 
18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 --  ------  -- 
27地方病防治 --  ---------  
28流感监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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