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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阳县伦掌乡撤乡建镇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阳县伦掌乡撤乡建镇的通知
(安政办[2009]10号)
安阳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河南省民政厅于2009年1月20日下发了《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安阳县伦掌乡撤乡建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09〕6号),同意安阳县撤销伦掌乡设立伦掌镇。伦掌乡撤乡建镇后,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不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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