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安阳林业生态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0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2009年安阳林业生态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二月一日
2009年安阳林业生态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根据《2009年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实施意见》(豫林计〔2008〕296号)和《中共安阳市委、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林业生态市的意见》(安发〔2008〕3号) 精神,特制定2009年林业生态市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林业生态省建设有关精神,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确保实效,圆满完成林业生态市建设任务。
二、建设任务
2009年生态市建设总规模452953万亩。
(一)山区生态林体系1555万亩。
(二)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222万亩。
(三)防沙治沙工程267万亩。
(四)村镇绿化工程241万亩。
(五)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2544万亩。
(六)环城防护林02034万亩。
(七)中幼林抚育172079万亩。
(八)林业产业工程造林249万亩。
(九)各县(市、区)重点打造1-2个集旅游、观光、休闲、娱乐于一体的森林生态园。
三、安排原则
(一)营造林计划安排原则。2009年全市营造林规模占规划总任务的214%,规划的8个林业生态工程和3个产业工程全面实施,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中的生态移民工程、矿区生态修复工程、城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中的城市建成区绿化暂不安排。产业工程统一按《安阳林业生态市建设规划》任务的25%安排。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优先安排2008年林业生态省建设经省级验收合格的生态能源林工程、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村镇绿化工程中的人工造林面积。
(二)投资安排原则。2009年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省级资金继续实行“以奖代补”,奖励(补助)标准不变。市级投资除对国家重点项目足额配套外,对村镇绿化工程、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和环城防护林工程给予补助,村镇绿化和生态廊道工程每亩给予建设补助100元;环城防护林每亩给予建设补助200元,占地补助费500元,其中占地补助连补4年。鉴于2008年廊道绿化亮点工程实施难度较大,难以完成的情况,2009年只安排一般廊道绿化,均按每亩100元给予建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