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计生管理服务任务更加繁重
(一)人口出生控制任务依然比较艰巨。一是初婚初育对象年龄降低。近三年来我市平均初婚年龄由2005年的22.63岁下降到了21.93岁,平均初育年龄由2005年的24.03岁下降到了23.75 岁。同时,在部分农村早婚早育的现象还大量存在,给计划生育管理增加了一定难度。二是政策外出生控制能力还不强。据全市2008年信息监测数据显示,3个县区的政策生育率均在90%以下,违法生育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都对完成人口出生控制目标造成影响。三是群众的生育观念仍未得到根本性转变。据调查,农村90%左右的育龄夫妇想要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有60%左右生了一个男孩的夫妇,还想要再生一个孩子。
(二)重点管理人群快速增加,管理服务难度加大。一是流动人口返乡潮增加了计划生育管理的难度。近年来我市外出务工人员呈上升势头。据劳动保障部门数据显示,2008年全市劳务输出人口95.7万人,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已有20.4万的流出人口提前返乡,占外出务工人数的20%以上。大批流动人口返乡,带来怀孕机会增加,意外妊娠发生率也将呈上升趋势。同时部分返乡人群很可能出现政策外生育的情况,这些新问题的出现将对计划生育管理带来极大的冲击,增加了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难度。二是管理服务工作量增加,据测算,2009年当年需要落实避孕措施9.8万例,其中2009年新增“四术”对象8万例,遗留“四术”对象1.8万例,手术的落实都给计生管理服务工作增加了工作量。
(三)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难度增大。1990年“四普”资料显示,我市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6(正常值为103-10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5个百分点,2000年“五普”时上升至122.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5.7个百分点。“十一五”中期评估我市2005-2007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为121、116、114。2008年计生统计报表显示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6,监控调查为119。以上数字充分说明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态势仍没有得到根本遏制,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升高任务艰巨。
(四)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出现新的矛盾。一是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今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原来每人每月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元,标准提高后,如果经费投入不稳定,不能足额及时兑现,将影响政策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挫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二是计划生育养老问题亟待解决。农村60岁以上实行计划生育夫妇人数由2005年的6.08万对提高到2007年的6.31万对,增加了0.23万对。在当前农村普惠政策体系下,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权威性,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