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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关于安阳市金融支持全民创业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下岗职工小额担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信贷投入,不断改进金融服务,合理安排和灵活确定信贷规划,认真做好信贷规划与贷款投放进度和节奏的衔接,以支持创业项目和企业的持续发展。
  (四)推动完善金融体系建设。人民银行与银监部门要积极支持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对中小企业贷款和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加强专项指导和分账考核,为社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方式。
  三、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力度
  (一)积极推广“创业培训+创业基地+小额担保贷款”的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新模式。即劳动部门提供与贷款相配套的创业培训,创业基地提供经营场所,金融机构发放小额担保贷款,通过三者的有效结合,进一步提高小额担保贷款的使用效率。贷款经办银行要按照新模式的要求,加强部门间的协调,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发放贷款。
  (二)全面启动作为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内容之一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发放工作。各商业银行要按照各自的贷款审批条件,加大对当年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30%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发放力度,支持一批创业企业发展壮大,引导和鼓励符合信贷条件的小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以创业带就业。省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及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三部门已联合下发《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创业条件的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创业农民工等小额担保贷款贷款人用于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和同级财政各负担一半,这对减轻创业企业贷款财务费用、提高银行贷款安全和收益将起到积极作用。
  四、加强信贷服务,加大商业性贷款对全民创业的支持力度
  (一)各金融机构要为支持全民创业提供全方位的信贷服务,要在上级行制度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条件下,调整经营思路,加大信贷投入,对一切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创业活动提供金融服务,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创业型企业、创业型个人,增强创业资金的吐纳能力,实现政、银、企、民多方共赢。
  (二)增加商业性个人创业贷款发放力度。各金融机构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展商业性个人创业贷款业务,重点做好“个人助业贷款”,“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等,积极支持有创业能力、有创业项目、有创业基础的有志之士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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