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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等单位《安阳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2009)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等单位《安阳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09]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广电局、市通信业协会制定的《安阳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安阳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
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
市广电局市通信行业协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四日)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电信(含军事通信,下同)、广播电视设施(以下简称“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等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根据全国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和河南省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工作部署,自2009年2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以下简称“三电”专项斗争)。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等重大政治活动安保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继续保持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确保“三电”设施安全运行。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遏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高发频发势头。通过开展专项斗争,我市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要比2008年同期再下降50%以上,林州市、滑县、内黄县、汤阴县、龙安区、殷都区、开发区比2008年同期下降50%以上,北关区、文峰区要力争实现“零发案”;全国挂牌整治重点地区的安阳县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全市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破案率明显上升,其中,各县(市、区)现行案件破案率要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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