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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2009年安阳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级普查是确保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市政府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我市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库存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检查。
  省级复查由省政府采取随机抽样、突击检查和暗查等多种方式,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的工作质量进行复核。省级复查将突出对重点地方、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深入检查,并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工作质量情况和检查结果作出评估。
  普查、复查均采取市内综合交叉的检查方式,对参与检查的人员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在辖区内择优选调和安排。从县(市)抽调参加市级普查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县(市)的普查工作。
  国务院抽查工作组抽查,在省级复查的基础上,采取不事先打招呼、随机选点的方式进行。
  自查、普查、复查和抽查的具体检查方法,按照《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执行,具体组织方式由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另文下发或转发。
  四、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2009年3月底前,各县(市)政府要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送安阳市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372-5960337。
  2制定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县(市)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要根据国办发〔2008〕118号和豫政办〔2009〕13号文件精神和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清仓查库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09年3月底前报安阳市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动员和培训。2009年3月下旬前,安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县(市)有关人员参加省级复查、市级普查和督导企业进行自查的全体检查人员培训学习。培训内容以《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本实施方案为主。2009年3月下旬,市、县(市)人民政府要完成清仓查库工作的动员和部署。
  4其它准备。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被查企业应按照本实施方案和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具体方案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校正的称重、计量和质量扦样等检查工具。考虑个别存粮数量较少、粮堆形状难以规范的货位需要采用检斤法检查粮食数量,各地应提前配置少量移动式散粮自动秤(建议单机检斤能力不低于15吨/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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