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论文、著作及其它与申报有关的材料原件和扫描件各1份;
6、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均需原件及扫描件各1份,原件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审核后退回,扫描件须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审验盖章,并由审核人署名以示负责);
7、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8、申报材料的电子文件。
其中2、3两项表格制作成word文件,其它均须为扫描文件,名称由申报的专家名称及申报人姓名共同组成(如张三申报勘察设计有关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即可取名为勘察设计·张三·doc)。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和《简明登记表》(附件1和附件2,可在安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下载专栏下载)。
四、申报时间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主管部门及中直驻皖单位请于2010年7月12日-7月23日将申报材料报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合肥市环城南路28号),逾期不再受理。
五、相关要求
1、申报人员及其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和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信、齐全有效、准确无误,并且与申报表相符。
2、纸质申报材料的装订要求。除《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和《简明登记表》外,其他纸质申报材料请统一制作为A4规格,按下列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封面、目录、推荐报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主要技术成果、论文、著作及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3、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省直有关主管部门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建人〔2010〕102号的规定,进行核查、汇总并择优排序后上报。
4、申报人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以2010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日期。
5、有关奖项问题:
1)获奖项目应为申报专业类或与申报专业密切相关的奖项;
2)奖项证明材料:只有单位奖状的,需提供该获奖项目集体证书、原始申报表(含报奖人员排序名单,获奖单位法人签字,盖章);有个人获奖证书的,需提供个人获奖证书。如证书不能反映其排名情况,还应提供获奖单位出具的该获奖项目报奖人员排序名单(获奖单位法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