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任 务 分 工
| 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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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规章
(7月初至10月上旬)
| 各处室对《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提出清理意见;烟花爆竹处对《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提出清理意见。
| 各处室于7月12日前清理工作联络员(一名)报政法处,7月20日前将表二(含电子版)报政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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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处对各处室意见汇总审查,并提交局务会讨论决定。
| 政法处于8月5日前审查完毕,8月15日前与各处室沟通完毕并报局务会讨论,8月20日前呈报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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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省政府审查,各处室按照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出具相关意见。
| 10月上旬前政法处与各处室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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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规范性文件
(7月初至11月上旬)
| 对涉及本处室业务、我局起草的省政府(含办公厅)规范性文件,各责任处室提出清理意见。
| 各处室于8月20日前将表二(含电子版)报政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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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处对各处室意见汇总审查,并提交局务会讨论决定。
| 政法处于9月5日前审查完毕,9月30日前与各处室沟通完毕并报局务会讨论,9月30日前呈报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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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配合省政府审查。各处室按照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出具相关意见。
| 11月上旬前政法处及各处室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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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规范性文件
(7月初至11月中旬)
| 各处室对本处起草的本局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
| 各处室8月20日前将表二(含电子版)报政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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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处对各处室意见汇总审查,并提交局务会讨论决定。
| 政法处于9月20日前审查完毕,10月30日前与各处室沟通完毕并报局务会讨论,11月20日前呈报省政府,并在局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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