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赣安监管三字〔2010〕159号)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属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0〕107号)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经省局研究,决定从七月份开始,在全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结合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目标和各项任务,坚持近期与远期、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积极推进我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切实解决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检查范围是2008年以来,由国务院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已竣工投产和正在建设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领域。
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建设单位是否有以下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情况:
1、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未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并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或编制的安全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
2、在初步设计阶段,未编制安全专篇,或安全专篇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
3、在总体竣工验收前,未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或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以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安全监管部门进行验收的。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