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的2号预警通知
(湘教通[2010]256号)
各市州教育局:
现将《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的2号预警通知》(教基一厅〔2010〕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当前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安全工作实际,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社区、村委会、家长的密切联系和协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中小学生的安全。
二、暑期即将来临,要切实做好暑期防溺水安全教育,采取教师家访、告家长通知书、在事故多发地设置提醒标志等多种形式,教育中小学生不在无家长或专业人员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私自或结伴到水库、池塘等非游泳水域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在池塘等水域边洗手、洗衣、洗菜时要特别注意安全;未成年学生不贸然救助落水同伴,要就近向成年人呼救,防止因盲目施救而导致群死事件;预防在洪涝灾害中发生师生伤亡事故。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配合全省“温暖2010·白手套护学行动”的持续深入开展,在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支持下,加强对驾驶人员、校车和学校相关车辆的管理,规范校车行车秩序,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水平。
四、暑假放假前,各中小学要组织学生观看一次我厅发放的《中学生安全教育》、《小学生安全教育》光盘,结合暑期和当地实际,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该光盘还可在湖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http://www.hnzyzx.com)上免费下载。
五、暑假放假前和秋季开学前,要分别组织一次中小学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研究部署,带队深入学校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迅速进行汇总分析,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及时加以解决。
六、认真做好暑期值班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实行轮流值班,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领导干部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每日巡查,及时收集、上报校园内及学校周边的矛盾、纠纷及其他异常情况,密切关注自然灾害等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逐级上报。发生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时,要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