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指导农业产业重大项目的包装、储备和推介工作;负责农业产业政策咨询;负责省际农业经济合作与交流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农村金融保险政策;指导休闲农业发展。
(八)科技教育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负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与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推广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农业科技成果;组织开展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等工作;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承办外来物种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种子(蚕种)生产经营许可、种子进出口初审、农药登记、植物检疫等工作。
(九)粮油作物处(民族工作处)。
拟订全省粮油作物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油作物重大项目论证、立项及重大技术措施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粮油作物种植结构和布局调整、耕作制度改革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组织实施粮油作物遗传资源保护工作;承担指导粮油产业基地建设工作;承办粮油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事宜;参与种粮农民政策性补贴的组织实施,负责实施良种补贴工作;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和生物质产业发展工作;指导民族地区农业农村经济工作。
(十)经济作物处。
拟订全省经济作物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经济作物生产主要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作物规划布局、结构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组织实施经济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指导经济作物产业基地建设,负责经济作物重大项目的论证、立项并组织实施;承办经济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事宜。
(十一)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处。
负责组织拟订土壤肥料和农业资源环境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承担耕地质量保护、肥料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耕地质量建设、生态农业和农业资源开发利用等重大项目的论证、立项并组织实施;承担土壤肥料和农业资源环境重大技术措施的制订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和农业生物质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承担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
(十二)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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