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教育中心兵器工程师进修收费标准的批复
(湘价函〔2010〕89号)
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教育中心:
你中心《关于请求重新核定兵器工程师进修大学湖南分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报告》收悉。你中心主管的兵器工程师进修大学湖南分校属函授性质学校,自1998年开始承担湖南地区兵器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十多年来,该校运行正常,执行省物价、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政策情况良好。经研究同意该校对系统内函授学员可仍按原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即学费为每学分15元(每生不超过24学分),教材按实收取工本费,此外不得另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