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整治交通秩序。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开展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以创造良好通行秩序为目标,对公路交通秩序混乱、易阻塞路段,城市非机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及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优化路口交通渠化、信号管控方式,合理分配通行权,为行人、非机动车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
(四)努力提升执法水平。强化交通执法技能、公共关系建设培训,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水平。细化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管理,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交警队伍执法形象。深化警营开放、警务公开、值日警官制度,创新服务模式,继续推出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五)大力营造浓厚氛围。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排队日”、“让座日”活动,引导人们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社区居民等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和基本要求。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文明交通形象大使、交通安全宣传员,参与公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利用楼宇、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安置的媒体电视、道路电子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在社区、村以及住宅小区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家喻户晓,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
(六)切实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管,制定公务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选聘文明交通监督员并赋予其相应权限,通过照相、摄像等方式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批评曝光。探索将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良记录纳入征信系统,建立机动车保险浮动费率机制。
六、工作要求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直接面向公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推动我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健康顺利开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我市道路通行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细化方案。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要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在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安全设施、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强化社会监督等方面,各司其职,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主动与新闻单位联系,精心组织策划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方案;明确驾驶人所在单位、运输企业、出租车管理公司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的职责,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文明交通行动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民参与、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