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建设局关于举办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及法律法规学习班的通知
(阳建通[2009]69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直各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省、市安委办关于认真落实国办发[2009]32号文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我局《关于开展阳江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我局制定的《阳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实施计划》的工作要求,为了全面提高我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我局定于8月14、8月19日和8月21日举办两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和一期在建工地项目经理、质量员、安全员及资料员学习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习对象
全市安监机构的安监员(含各县、市、区);市直三级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项目经理、安全员和监理企业主管安全的副经理、项目总监、现场监理员。
二、学习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8月14日,时间半天。下午2:30报到,3:00~5:30学习,参加人员为市直三级以上建筑施工企业管安全的副经理、项目经理、安全员。
第二期8月19日,时间半天。下午2:30报到,3:00~5:30学习,参加人员为全市安监机构的安监员和监理企业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项目总监、现场监理员。
第三期8月21日,时间半天。上午8:30报到,9:00~12:00学习,参加人员为市区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质量员、安全员及资料员。
学习地点:市建设局六楼会议室。
三、学习内容
1、国务院令第4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建设部令第166号《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
4、《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实施意见》(粤建管字[2007]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