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畜牧科(市饲料工作办公室)。
研究拟订畜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拟订全市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畜禽品种培育和优良品种的推广;负责种畜禽管理,组织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草地资源保护、利用及牧草种子质量监督管理;组织拟订牧草、饲料、饲料添加剂、畜禽品种标准和技术规范,并负责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饲料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畜牧、饲料行业统计工作。
(十)兽医科(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组织拟定全市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组织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贯彻落实国家、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负责动物防疫、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的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兽医、兽药标准,并负责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的监督实施;承担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经营管理科。
协调农村土地承包与管理、耕地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等工作;拟订、落实农业产业化规划,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农村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与改革,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协调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统计工作;负责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实行指导、管理和监督。
(十二)科技与交流合作科。
拟订农业、林业、畜牧科研、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政策;组织实施农业、林业、畜牧科研、科技示范和技术推广,承办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工作;承担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产业技术体系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林业、畜牧和农民培训工作,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农业、林业、畜牧、兽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织工作和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农业、林业、畜牧科技成果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引进动植物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负责农业和林业科技宣传活动;指导、组织和实施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负责农业和林业科技对外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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