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阳府办〔2010〕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六月三日
阳江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阳发〔2009〕14号),设立阳江市商务局,加挂阳江市投资促进局、阳江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为阳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职责。
1、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原阳江港口岸办公室、原市酒类专卖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原市经济贸易局除指导工业行业管理以外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商务局。
2、将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境外就业管理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3、将市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编制商贸流通业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二)划出的职责。
1、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2、将原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职责划入市知识产权局。
3、将有关事务性工作交给相关事业单位。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服务贸易进出口、服务外包业务的职责。
2、加强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维护产业安全等方面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内外贸易、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口岸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口岸建设的发展战略,起草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实施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负责推进流通标准化建设和物流产业发展;负责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