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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意见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意见的通知
(汕府办〔20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二月五日

关于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的意见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缓解就业压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9〕10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技能优先、配置优化的总体思路,以技能就业、稳定就业、充分就业为目标,建立和完善技能培训体系,充分调动个人、用人单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行业的积极性,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和竞争激励手段,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组织大规模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推动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提供技能储备和人才支撑,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09年-2012年,每年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5万人次以上,本市从事非农产业劳动力至少享受1次减免费技能提升培训。到2012年,基本建立适应各类劳动者职业生涯发展不同阶段需求的技能培训体系;全市技能劳动者供给总体满足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需要。

  三、大力实施六大培训工程

  (一)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对45周岁以下,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愿望的本市农村劳动力提供1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弹性学制、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方式入读技工学校、职业技术院校和职业培训学校,确保每个农村家庭1名以上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愿望的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每年组织2.5万名农村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并实现转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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