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健全目标控制体系,全面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责任人都把安全生产从“软任务”变成“硬指标”,纳入体现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评价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控制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事故控制指标,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市城区把安全生产列入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委问责的意见》,完善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陆丰市明确基层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度;陆河县将安全生产工作延伸到村级组织和生产经营单位,各乡镇与村(居)委会和企业签订责任书;海丰县建立“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县政府各位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华侨管理区、红海湾开发区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考核和考评,推动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
(三)开展“三项行动”,促进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稳定。各责任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确保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稳定。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查处了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海丰县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取缔黄羌、平东、联安等镇非法采矿点,县安监局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查处违法行为36起,立案11起,实施经济处罚16万元;市城区以开展执法促进安全许可工作,取缔市区无证化工门店5家和捷胜镇无证采石场;陆河县加大“打非”力度,取缔非法采砂采矿点、加油点和烟花爆竹经营点20多家;陆丰市政府组织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合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和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取缔南塘、城东、金厢等地10多家非法采石场。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海丰县交通、交警部门对全县无牌证车辆、事故多发路段、路面行驶秩序等进行集中整治,查处交通违章行为2.8万起;市城区整治了省政府挂牌督办的香洲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2800多处,顺利通过了省的达标验收;陆河县政府在“2.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后,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5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交通违法行为,销毁了一批无牌无证车辆。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水平。市城区印发了《防火公约》、《给商户的一封信》以及在市区主要路口安装固定的安全警示牌,举行了“我为安全表决心,千人宣誓活动”等;海丰县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五进”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陆河县安监局投入20多万元在各交通要道、路口竖立安全知识宣传广告牌;陆丰市制作了50个大型的安全宣传警示牌,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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