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高温雷雨季节停止生产烟花爆竹的通知
(豫安监烟花2009[141]号)
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进入夏季以后,高温、潮湿、多雨、雷电天气现象集中出现,容易引发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为切实做好高温雷雨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防范事故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充分认识高温雷雨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保民生、保稳定、保安全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组织专项执法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高温雷雨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加强烟花爆竹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监控工作。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强化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规定,严防死守,防止事故发生。
二、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制度。目前已进入夏季,高温、潮湿、多雨、雷电天气将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带来很大的隐患,由此引发烟花爆竹事故的概率大幅增加,因此,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好高温、雷雨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和特别有效的监管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企业违规生产。温度超过32℃时,高敏感度工房必须停产;超过35℃时,有药工序必须停产;各级安管部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企业必须全面停产。要认真落实“封条”管理等措施,对其原材料库、危险工房等张贴封条,严防企业违规生产;督促其妥善保存或处置库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药物等原材料;防止黑火药、烟火药等危险原材料丢失、被盗;做好防雷防静电安全设施的检测和值班守护工作,防止高温天气和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通过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规范有关高温、雷雨天气停止生产活动的规定,确保安全。
三、切实落实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公安、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在加强对合法有证生产经营单位的严格监管,加大对其违法行为执法处罚力度的同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及时向政府报告,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充分发挥举报电话和有奖举报的作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严防非法生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