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南京市水利系统依法行政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的通知
(宁水政〔2010〕215号)
各区县水利(务)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水利系统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三个发展”和“三水统筹”,以整合提升全市水利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为主线,以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为抓手,以服务保障为先导,以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权力公开,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机制创新,努力开创全市水利系统依法行政新局面。
(二)基本目标:经过三年左右时间的努力,争取到2012年,在水利系统基本实现《纲要》中确定的七大目标,以法制保障和服务我市水利现代化进程及可持续发展,尊重法律、依法办事逐步成为我市水利系统共同遵循的价值准则、行为规范。
----水利法制体系健全完善。建立适合南京水利发展的比较完备的水法规和配套制度体系,各类水事活动做到有法可依,水利发展与改革依法得到保障,让水利立法成为从源头上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重要方法。
--水法规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水事纠纷,使各项水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让水行政执法成为从实施环节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科学、民主、规范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基本形成。界定重大行政决策内容,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使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成为考察水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服务民生的重要标准。
--水利公共管理权力运行协调规范、廉洁高效。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整合提升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能力,使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为强化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
--水利工作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水利系统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涉水事务,依法妥善处理好各类水事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