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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10年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7、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

  (1)强化水利风景区资源调查整理。各区县要结合各自水文化水景观水旅游规划要求,对水利风景、水文化和水旅游资源进行调查、整理和挖掘,制定区县水利风景区创建规划,研究加快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措施,加大水利风景区创建力度。

  (2)加大水利风景区宣传。国家级水利风景区要突出水利旅游宣传,塑造水利旅游特色,加强经营管理,扩大水利风景区知名度,把水利旅游纳入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线路,形成串联成片、初具规模、特色鲜明的水利旅游线路。

  (3)继续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赵村水库、汤山水库、红山窑水利枢纽要争创省级水利风景区,启动胥河省级水利风景区创建工作。除险加固后的中小型水库要积极开展省级、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创建基础工作。使水利风景区建设成为落实新时期工程管理“三个转变”的重要载体,成为展示南京水文化、水景观、水旅游的亮点,水利工作的名片,宣传水利的窗口。

  8、继续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1)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兑现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原迁直补资金,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有效监管的同时,全面完成2010年度后扶项目实施工作。

  (2)规范库区规划项目建设,各区县要编制、上报年度库区规划项目建设计划,组建库区规划项目法人,按基本建设程序和行业规范实施库区规划项目建设,完成年度库区规划项目建设任务。

  (3)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后期扶持项目、库区规划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后扶项目、库区规划项目立项、申报、批复、实施和验收程序,严格后扶资金的使用管理,开展水库移民监测评估工作,对区县后扶工作进行督察。

  (4)按规定做好年度移民动态人口数据的核查上报工作,做好自主搬迁移民的登记核实工作。

  (5)做好信访和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对全市后扶工作的整体把握,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应对措施,落实维稳责任,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信访接待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移民工作出现的问题,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县和市属管理处主要领导要把水利工程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讨论研究,层层落实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建立统筹协调、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工程管理工作机制,统筹工程建设与管理人员配置,及时协调解决管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分管领导和工管部门要全力以赴,集中力量,齐抓共管,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预见性,推动水利工程管理各项任务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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