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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10年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5、扎实开展维修养护和日常管理考核

  (1)创新思路。各区县及市属管理处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举措,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维修养护模式,有计划地开展河道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示范段建设,逐步扩大规模,连点成线,每个区县及市属管理处都要建立维修养护标准示范段(点)。市属管理处要努力成为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典型,市长江河道管理处、秦淮河河道堤防管理处要充分调动沿江(河)企业、园区的积极性,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推进河道维修养护示范段建设,一次规划,分段建设,连点成线,列为市级一类堤防养护段养护工作要求全部达标。逐步建立维修养护队伍准入制度,对市级维修养护检查考核差的养护单位予以警告和清退,实行市场准入,切实提高维修养护质量和养护效果。

  (2)完善制度。水利工程养护要做到常态化、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和现代化,突出日常保养,突出安全运行。完善和充实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目录,各水管单位要完善养护工作制度,按计划开展工程养护和工程检查。日常养护检查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对维修养护工作差的单位予以全市通报、责令改正,直至清退。

  (3)推广经验。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特点,树立和总结、推广维修养护典型,有步骤地培育良性的养护市场和合格的养护队伍。

  (4)防治白蚁。制定白蚁防治年度工作计划,试行和推广白蚁防治新办法,抓住春秋两个白蚁活动盛期采取措施重点防治,对流域性堤防、水库要重点治理,分年达控,严格复查,推进全市堤防白蚁防治工作制度化建设。

  6、强化水利工程日常管理

  (1)规范水利工程日常管理与考核,各区县及市属管理处要建立和执行水利工程管理月、季、年报信息报送和分级管理、考核、通报制度,强化工程管理工作日常检查考核,提高管理工作执行力。

  (2)做好工程管理基础性工作,修订、完善、汇编水利工程基础资料,按规定完成中型水闸、小型水库的安全鉴定,组织水利工程管理技术培训,做好网站、信访和宣传报道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3)强化检查考核,完善检查通报制度,以检查、考核、通报督促各项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整改。区县及市属管理处每月对河道、水库、湖泊管理、涉水项目建设、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养护单位等进行检查考核,形成管理月报,上报市局。局工管处按照定期考核通报工作要求,每季对上述管理工作组织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全市通报,年中、年末对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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