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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江苏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南京市分工程、配套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江苏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南京市分工程、配套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宁水资〔2010〕55号 宁财农〔2010〕99号)


市水资源管理中心: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南京市分工程、配套工程业经《关于南京市实施方案的批复》(苏水资信建〔2010〕1号)文批复,经研究,现就具体工作批复如下:

  一、由你单位具体承担南京市分工程、配套工程的建设任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建设南京市139个监测点,其中地表水取水监测点101个,地下水取水监测点21个,地下水位监测点13个(其中结合井11个),现场视频监控点15个;

  2、建设南京市分中心,完善机房和网络环境,建立与省中心进行信息共享、实时传输的网络平台,建立水资源管理会商平台,实现对各监测站采集数据的存储、管理及设备集成;

  二、批复南京市分工程、配套工程总投资310.85万元,其中省级投资107.6万元,市级投资203.25万元,其中:分工程市级配套经费95.33万元,配套工程经费107.92万元。

  三、接文后,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抓紧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严格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并于每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水利局报告工程实施进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项目完成后,要以省工程建设处批复的《江苏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南京市分工程、配套工程实施方案》作为验收的依据之一,及时做好项目实施、经费使用和效益情况总结等各项验收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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