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南京长江河道管理执法基地工程建设处人员调整的批复
(宁水基〔2009〕515号)
南京市长江河道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调整“南京长江河道管理执法基地工程建设处”成员的请示》(宁长河管〔2009〕79号)文收悉。因人员变动,经研究决定,同意南京长江河道管理执法基地工程建设处主要人员的调整。调整后,建设处处长为章志强,副主任为丁仲平、吴友斌,综合科科长为吴友斌(兼),财务科科长为吴静。建设处主要人员调整后,继续履行项目法人职责,负责工程建设管理。你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处的督查和指导。建设处要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加强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资金的控制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