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成立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水基〔2009〕513号)
各区县水利(务)局、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勇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 凯 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刘克利 市水利局副局长
严宁玉 市纪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组组长
徐小春 市水利局局长助理
成 员:项 阳 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
艾旭华 市水利局规计处处长
叶 松 市水利局工管处处长
张震宇 市水利局农水处处长
王身军 市水利局基建处处长
戴 捷 市水利局纪监室主任
颜陵翔 市水利局政法处处长
孙宝光 市水利局财审处处长
景 陈 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凯兼任办公室主任,严宁玉、徐小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同时,按照工作任务分工,参照省厅和我市工作模式,决定成立南京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七个专项工作组,由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配合单位派专人参加。现对各专项工作组工作职责和人员组成作如下安排。
一、综合协调工作组
1、工作职责
按照省厅和市专项治理工程领导小组的部署,负责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协调的具体工作;对各专项工作组,以及各区县水利(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开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全市水利系统专项治理情况综合,推广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制定有关制度和政策规定;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2、人员组成
工作组组长:王身军
工作组副组长:戴捷
工作组成员:郭伟忠 叶建华 王建杰 杨正林 戴连栋 施丛丛 景陈
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工作组
1、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