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江宁区佘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水管〔2009〕507号 宁财农〔2009〕873号)
江宁区水利局、财政局:
你区上报的佘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业经省水利厅(苏水管〔2009〕261号)文件批复,经研究,现转批复如下:
一、佘村水库位于你区东山街道办事处佘村社区境内,建于1958年。水库集水面积13.6平方公里(含上游横山水库的3.7平方公里),加固后总库容216.96万立方米,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1)型水库。经多年运行和计算复核,目前存在主要问题是:坝顶挡浪墙局部损坏,迎水坡护砌损坏,背水坡部分坝段渗水、无排水设施;中、西涵洞漏水;溢洪道泄槽底板有裂缝,消能设施损坏,交通桥拱圈裂缝变形;缺乏必要的管理设施等。经大坝安全鉴定,佘村水库被评定为三类坝。为充分发挥水库的防洪、灌溉效益,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所报初步设计。永久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三十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五百年一遇。水库枢纽工程等别为Ⅳ等,坝体、涵洞、溢洪道等主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次要及临时建筑物按5级设计。本次除险加固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坝体加固及防渗处理,迎水坡护坡拆建,背水坡整坡及增设排水设施;中、西涵拆除;溢洪道加固,交通桥拆建;增设必要的管理设施。
三、核定佘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算投资254万元(其中主体工程231万元、地方自筹亲水平台工程23万元),其中:省级以上(含省级)补助92万元、市级补助69万元,你区自筹93万元。投资计划另行下达。
四、请你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江苏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按照审查意见的要求,抓紧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招投标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由你局组织审查。地方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并切实加强建设资金监管,尽快组织实施。要加强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按时上报工程进度,确保2009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江宁区佘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