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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溧水县龙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溧水县龙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水管〔2009〕494号 宁财农〔2009〕857号)


溧水县水务局、财政局:

  你县上报的龙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业经省水利厅(苏水管〔2009〕236号)文件批复,经研究,现转批复如下:

  一、龙头水库位于你县和凤镇境内,建于1958年。水库集水面积4.01平方公里,加固后总库容178.21万立方米,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1)型水库。经多年运行和计算复核,目前存在主要问题是:主坝两端不封闭,迎水坡护砌损坏,背水坡局部散浸、贴坡排水损坏;副坝坝顶高程不满足防洪要求,迎水坡护砌损坏、部分坝段无护砌,背水坡无排水设施;主坝涵洞漏水,另有报废涵1座;副坝4座涵洞漏水;穿库涵洞部分拱圈断裂、漏水,进口倒塌,影响水库兴利蓄水;溢洪闸老化损坏,启闭设施损坏,无消能设施;缺乏必要的管理设施等。经大坝安全鉴定,龙头水库被评定为三类坝。为充分发挥水库的防洪、灌溉效益,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所报初步设计。永久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三十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五百年一遇。水库枢纽工程等别为IV等,坝体、涵洞、溢洪道等主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次要及临时建筑物按5级设计。本次除险加固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坝体加固及防渗处理,迎水坡护坡加固和新建,背水坡整坡及增设排水设施;主坝涵洞拆建、报废涵拆除,东副坝涵洞拆建,北副坝涵洞拆建,西副坝进水涵洞1座拆建、1座拆除;穿库涵洞部分拆建;溢洪闸拆建;增设必要的管理设施。

  三、核定龙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算投资600万元。其中省级以上(含省级)补助360万元,市级补助180万元,你县配套60万元。投资计划另行下达。

  四、请你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江苏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按照审查意见的要求,抓紧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招投标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由你局组织审查。地方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并切实加强建设资金监管,尽快组织实施。要加强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按时上报工程进度,确保2009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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