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高淳县杨树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水管〔2009〕495号 宁财农〔2009〕858号)
高淳县水务局、财政局:
你县上报的杨树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业经省水利厅(苏水管〔2009〕250号)文件批复,经研究,现转批复如下:
一、杨树坝水库位于你县桠溪镇松溪村境内,建于1955年。水库集水面积9.50平方公里,加固后总库容19.77万立方米,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2)型水库。经多年运行和计算复核,目前存在主要问题是:坝顶高程不满足防洪要求,大坝两端不封闭,背水坡部分坝段渗水、无排水设施;涵洞漏水;溢洪闸侧墙及消能设施损坏严重;缺乏必要的管理设施等。经大坝安全鉴定,杨树坝水库被评定为三类坝。为充分发挥水库的防洪、灌溉效益,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所报初步设计。按平原水库标准进行设计,永久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十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二十年一遇。水库枢纽工程等别为V等,坝体、涵洞、溢洪道等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次要及临时建筑物按5级设计。本次除险加固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坝体加固及防渗处理,背水坡整坡及增设排水设施;涵洞拆建;溢洪闸拆建;增设必要的管理设施。
三、核定杨树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算投资18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90万元,市级补助54万元,你县配套36万元。投资计划另行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