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分类管理,合理确定管理模式。排灌泵站、蓄水塘坝和灌排渠道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各有其自身特点,宜分类指导,选择不同的管理模式。对于排灌泵站,要聘请专人负责管护,近期重点落实镇级排灌泵站以及村内重点排灌泵站,落实管护人员、明确管理标准、落实管护经费。地处偏僻的村级小泵站闲时可将水泵电机设备拆回集中管理;对于丘陵山区蓄水塘坝,有较大水面、具备养殖条件的,可采取承包、租赁等市场化的经营手段,发包确定经营人,签订协议,一并落实塘坝管护责任。其它蓄水塘坝也要明确管护责任人;对于灌排渠道,灌区的干渠等骨干工程由灌区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单位要以加强工程管理责任制为切入点,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强化职工在工程管理上的责任,也可委托所在镇街分解落实管理责任。支渠以下渠道宜由村组落实管理,或由农民用水者协会自我管理,通过“一事一议”,组织和发动群众进行清理维护。
(四)开展日常巡查管护,加强农业用水管理。镇街水利站和村委会对所管辖的泵站、塘坝、渠道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要加强日常巡查管护。每年汛前、汛后分别集中检查一次,在高水位、水位突变等特殊情况下必须增加检查次数,认真做好巡查管护记录。各区县应积极推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加强用水管理,制定农业灌溉节水水费价格和政策,推进节水高效农业发展。镇街水利站、村委会应当建立健全灌溉、供水管理制度,制定年度蓄水灌溉、供水计划,合理调度,保证库塘蓄水,满足生产、生活用水需要。同时,积极推广水、旱作物节水灌溉技术,逐步推广按灌溉制度定量用水技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县、镇街水利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重要性,切实按照《
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办法》的要求,坚持依法管理,把农水工程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全力以赴抓好工作推进。要加强工作研究,多向政府汇报,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力争以政府文件出台本地农水工程管理办法。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落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专项经费、考核奖励经费,引导、鼓励、促进落实工程管理。同时,要加强科学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管理技术自动化、现代化的研究,努力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信息系统,不断提高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