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理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基本思路和近期重点
根据当前我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现状,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践行“三水统筹”治水理念,以实现工程良性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为目标,以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效益为重点,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按照统一管理和分级分类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3-5年时间的努力,全面落实县、乡、村各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区县、镇街、村三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网络,初步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我市农村机电排灌面积约占耕地面积的70%,因此,排灌泵站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起着龙头和基础性的作用,对于保障农业生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近期要突出抓好农村排灌泵站的管理,制定管理办法、落实管理责任、安排管理经费。2010年前,重点落实农村镇级排灌泵站管护机制,2012年前镇级泵站全面落实管护制度,60%以上村级骨干泵站落实管护。
三、明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基本标准
各区县水利(务)局、镇街水利站要按照有关质量与技术标准,做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工作,保证排灌泵站、蓄水塘坝安全运行、设备完好,保证渠道畅通,满足灌溉和排涝需要。应达到以下基本标准:
1、排灌泵站按照“经常养护、定期维修、养重于修、修重于抢”的原则,对闸门启闭机械、机泵动力设备、电气设备及附属设施每年组织养护维修,定期检查,保证设备完好、运转安全正常。
2、丘陵山区蓄水塘坝的管护做到坝顶平整、坝坡整齐、无缺损、无乔灌木和高杆杂草。塘坝灌溉涵洞、溢洪道无损坏,运行可靠,保证塘坝安全。塘坝溢洪沟(河)做到沟坡平整、沟内无堆积物,断面保持泄洪标准要求。
3、各级管理的渠道,应达到过水断面无坍坡、无淤积、无障碍物、无农作物种植,渠道保持畅通;配套建筑物和闸门启闭设施完整无损,运行正常。
四、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措施
(一)完善分级管理体制,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各级要对辖区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统一管理,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划分事权,落实管理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起权责明晰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对区县域经济、安全影响较大的和跨镇街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由县区负责落实管理,由专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跨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由镇级负责管护,可委托街水利站负责落实专人管理,同时督促指导村、组落实辖区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大量的村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由受益行政村负责落实管理,可民主选聘管护人员负责工程管护。农户自用为主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实行“自建、自有、自管、自用”体制。对于实行土地流转的成片农田,其灌排工程由经营者负责管理、维护和更新改造,镇街水利站负责检查和指导。新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坚持一建就管,认真落实长效管护。
(二)强化专业管理,积极推进群众管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要走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道路。一方面,要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镇街水利站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水利队伍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咨询、规划、服务等职能,做好区域内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有条件的镇街,可根据自身情况,按照“管养分开”的原则,组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养护队伍,负责境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养护。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受益区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近期可选择积极性高、基础条件较好的村组,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农民自愿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可由村民委员会牵头,通过村民代表会的形式,推荐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农民信得过的村民组成农民用水者协会领导班子。建立用水者协会章程、工程维护、水费收缴、财务管理等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完善自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制定村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包括管理方式的确定、管护人员的聘用、职责等,以合同形式约定管护人员工资待遇、职责及监督措施。同时,要积极探索借助和依托农村基层已成立的农民议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民主管理的平台,落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