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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四)灌区改造及节水灌溉工程。按照节水型社会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大力开展节水型农业载体建设,主要开展灌区改造和节水灌溉工程。实施高淳县淳东灌区(含溧水片)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进一步完善灌区灌排系统,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0.55以上;依据省厅编制的《2011-2012年全省中型灌区节水改造规划》,我市9个中型灌区纳入规划,逐年推进我市中型灌区改造,力争每年改造一个中型灌区,提高灌区节水水平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部门配合,注重以万顷良田工程建设为载体,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重点,加快现代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步伐,力争每年建设一个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
  (五)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工程。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继续以小流域为单元,加大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力度,着力打造生态小流域,从源头上控制水土流失,减轻因水土流失造成的河网水系的淤积,促进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切实转变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理念,着力实现三大转变,即由工程治理向生态治理转变;由农田治理向水源涵养、坡耕地兼治转变;由流域下游治理向上下游综合治理、更加注重流域上游生态治理转变。依据省厅编制的《2009-2011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规划》及《南京市水土保持规划》,每年力争治理小流域2~3个以上,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平方公里左右。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切实保护好水土资源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服务指导。各区县水利(务)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将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总体目标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制定政策措施,建立有效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发动,切实做好业务指导与技术服务,加大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和验收工作力度,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要加强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强化区县政府在农村水利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加强与财政、农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推进农村水利事业加快发展的合力。加大对农村水利建设的宣传,注重发现、培育、宣传农村水利建设、管理和改革方面的典型,积极引导群众和社会积极参与农村水利建设,形成社会支持水利的良好氛围。按照市制定下发的《关于促进水利站职能发挥的意见》,进一步强化水利站的公益性职能,切实抓好基层水利队伍建设,在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中,着力稳定水利站队伍,更好地发挥镇街水利站在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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