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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级水利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快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三水统筹”的治水思路,坚持政府主导、农民参与、市场运作、社会补充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保障农村水利健康发展的投入机制、激励机制和组织机制,紧紧围绕保障农村防洪除涝安全、提高丘陵山区蓄水抗旱能力、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等方面,贯穿节水农业的理念,切实加快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满足农村居民最直接的利益需求,充分发挥农村水利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用水条件以及农村水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服务保障作用,促进郊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统一规划,因地制宜。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现代农业布局,依据水资源综合规划,结合已编制的农村水利专项规划,充分考虑土地流转步伐加快、农业规模经营的新趋势,编制、完善市、区县农村水利建设规划体系,力求科学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确定建设重点,区分轻重缓急,明确具体措施,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注重结合相关部门实施的农田治理、农业综合开发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项目,加强部门合作,实施农田水利建设,着力提供优质的灌排服务,实现资源整合,形成整体效益。
  --典型引路,整体推进。依据现代农业的布局,紧密结合高效农业区、设施农业区的发展,通过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及专项工程、灌区改造、水土保持、泵站改造等项目资金渠道,择优选择一批灌区、小流域及圩区,实行单元治理,整体推进,培育典型,打造亮点,以典型带动整体。
  三、目标任务
  依据规划,通过加大投入,典型推动,大力推进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农田除涝能力,着力增强部分丘陵山区蓄水抗旱能力,不断改善农村水土资源环境。到2012年,在完成全市农村河道河塘“十一五”规划任务的基础上,实施新一轮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新农村八件实事确定的任务,建立健全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制度,完成疏浚土方约5000万方,建设农村河塘疏浚整治示范村30个;改造农村泵站240座,结合清淤推进一批圩区达标建设;新、扩建丘陵山区蓄水塘坝1500座,重点提高部分缺水较为严重镇村的蓄水抗旱能力;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3个左右,建设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3个,示范区灌溉水利用率达到0.7;治理小流域6个左右,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60平方公里,使项目区水利条件和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实施1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基本完成县域内主要小型农田水利骨干工程配套改造,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基本实现“旱能灌、涝能排”,节水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达到50%以上;抓好若干个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镇村农田灌排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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